文丨杨 明
《记着》栏目第23位讲述者
“楷哥”的大名我们是久仰的,这是清华的学生对于中国刑法学界独树一帜的名师、法学院教授张明楷先生的“昵称”,其来历早已无法考证。他身材不高,微胖,戴一副金丝眼镜,天庭饱满,头发虽有些稀疏,但丝丝不乱。西装整洁,讲一口湖北口音的普通话。
2005年2月底,52名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警察来到清华大学明理楼报到,组成了2005级在职法律硕士班,我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我还清晰地记得,在“楷哥”的第一次课上,我头脑中固有的刑法解释模式就被彻底“颠覆”了。他依次批判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立法本意等概念,而后引伸出那句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刑法解释基本原理——“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
其后的整个学期,“楷哥”就围绕这个基本原理,从刑法总则到分则,通过一个个案例向我们阐述他的学术思想。他善于突然袭击,随时抛出新的情节,让同学们进行分析,常常将大家弄得晕头转向,这往往也是“楷哥”最开心的时候。他的课总是座无虚席,还经常有外校学生慕名来蹭课。同学们不但上课时要全神贯注,课下还要捧着他那本因为黄色书皮和厚达千页而被笑称为“太黄太厚”的专著——《刑法学》反复研读。
紧张忙碌的一学期很快过去。2005年6月14日上午,在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的一间教室里,“楷哥”为我们讲了最后一次课。课程接近尾声,“楷哥”看了一下时间,用十分钟的时间,和我们谈了谈“心里话”。他动情地说道:“你们这个班是我教过的最满意的在职法律硕士班,谢谢你们与我一起分享了一段快乐的时光。你们作为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与老百姓相比都‘有权有势’,一定要多关心弱者,社会越发达,对弱者的关怀越充分。大家活的都不容易,得饶人处且饶人,千万不要欺人太甚。关于幸福和爱,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但是有些人的欲望是扭曲的,其实在物质生活方面,我们的城市生活水平已经很高了,甚至不低于一些发达国家,人一旦将欲望只盯在权力和金钱上面,整天提心吊胆,成为钱的奴隶,那一定很痛苦,迟早要出事。为什么不能将欲望转移一下呢?我有两个欲望:一个是求知欲,不懂的东西我一定要弄清楚;另一个是表现欲,发表自己的观点;求知欲带给人快乐,表现欲带给人满足感,我之所以选择做老师,就是愿意与学生们在一起,这让我心态始终年轻。”
“心里话”说到最后,“楷哥”依然幽默:“我的学生太多,你们中的许多人我还叫不上名字,如果以后有机会遇到,就像邓丽君的那首歌,‘我没忘记你忘记我,连名字你都说错,证明你一切都是在骗我,看今天你怎么说?’如果真的发生这样的事,还请同学们原谅我。”话音一落,便是全场的笑声和掌声。
课后,同学们拥上讲台,拿出各自的“太黄太厚”请“楷哥”签名。不知是谁发出提议,“我们跟张老师合个影吧”,大家齐声附和。于是,同学们簇拥着“楷哥”在第四教学楼门口,用一架非常普通的卡片数码相机留下了这张珍贵的合影。
同学们与“楷哥”(二排左六)的合照
清华园的学习时光匆匆过去,那之后,我又回到了大庆,继续我的警察职业生涯。此后的日子里,每当我在办案中遇到困难,总会想起张明楷老师的“心里话”,和那句对于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我们学习法律、执行法律、信仰法律,最重要的当然不是背诵条文和适用技术,而是要有良知,有最朴素的正义感和悲悯之心。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良师益友,受用终生。张明楷老师的“心里话”,我会永远铭记;清华园的学习时光,我会永远珍惜。
讲述者:
杨 明,男,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毕业,清华大学法律硕士,从警28年,现任大庆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
责任编辑:张宇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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