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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人民检察院 “三措融合”助力涉事企业正常运转 发布时间:2024-07-12 14:56 来源:黑龙江网

  肇东市人民检察院把服务、监督、帮扶“三举措”有机结合,通过把刑事执行部门与社区矫正检察紧密配合,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举办经常性跨市、活动审批举行了听证会,给矫正对象“松绑”,做实做细“检察护企”专项工作。

  一、融帮扶,助力企业解困。今年2月初,因经济问题,某企业经理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成为社区矫正对象。因户籍地是肇东,企业生产运营都在哈尔滨市。面对一周需要三至四次请假往返,而且频繁请假批准程序复杂,宋某某感到身心疲惫,企业一度濒临停产。宋某某的情况通过社区后反映到检察院后,肇东市检察院决定为他申请社区矫正期间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举行了一场听证会。

  二、融监督,矫正管理到位。为确保监督到位,在办理涉及矫正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对业主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必要性进行进行详细调查,经综合研判风险等级,最终认定矫正对象异地活动不会发生脱管漏管风险,再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决定其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审批。听证会将邀请社区矫正司法所所长、听证员、律师代表参加。承办检察官需对矫正对象的企业经营情况、原判犯罪性质、社会危险性、家庭情况等进行细致、全面的介绍。社区矫正司法所所长也将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证实矫正期间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最终,在保证矫正对象的监管,做到不脱管、不漏管的情况下,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才能通过审批。

  三、融服务,彰显法治温度。截止目前,肇东市检察院已为3名矫正对象申请举办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听证会。据了解,下一步工作中,肇东市检察院还将积极探索开展跨区域社矫监督协作,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更多社矫对象提供法治帮扶,以张弛有度的监管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切实为民营企业和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有力度、有温度的法治服务。

责任编辑:杨阳斯羽

审核: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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