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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12-04 20:20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讯(刘丹 记者 王可欣)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12月2日,大兴安岭新林区在行政便民服务中心门前举行“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面对面”宣讲法律,“心贴心”服务群众。

  普法宣传现场,区司法局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等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学宪法、懂宪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随后,来到沿街商户,就企业物权纠纷的真实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为经营业主提供“零距离”精准普法服务。同时,为广大居民、商户发放宣传品,提醒广大居民群众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有法律问题,随时拨打12348服务热线”“让我们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区司法局门口,工作人员摆放展台,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一对一解答居民疑问。最吸引人眼球的是坐落在门口的4个雪人,工作人员为雪人佩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绶带,让广大居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为冬日新林区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随后,区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公证处工作人员来到塔源镇举办法律座谈交流会。志愿律师为塔源镇干部职工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宪法的地位、规定的内容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使大家深刻领悟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对于国家治理、社会稳定及个人权益保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展宪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在全区掀起学宪法、讲宪法的热潮,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下一步,新林区将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全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姚楠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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