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女孩思思(化名)在热播剧《有你的时光里》中意外发现自己去年在香港维多利亚港摩天轮下游玩的镜头,画面时长约2秒,并配有一句台词,而她此前对此毫不知情。此事引发了网友关于“剧组是否侵犯肖像权”的热议。对此,当事人思思表示,自己虽认为剧组拍摄方式欠周全,但感谢其记录美好瞬间,不会追究责任。截至目前,剧组暂未对此事进行公开回应。
针对此事,封面新闻记者采访到北京某公司的法律顾问王律师,他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第1018-1020条,公民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不得制作、使用或公开肖像,但存在合理使用的例外情形。例如,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也就是说,若影视作品为呈现公共场景(如街道、景点),且路人不作为主角出现,通常视为合理使用。
王律师指出,本事件中,剧组使用镜头是否符合“合理使用”,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若镜头仅为摩天轮环境下的短暂群像,且未对当事人形象进行歪曲或商业利用,则侵权风险较低。此外,当事人明确表示不追究,进一步降低了法律纠纷可能性。
时代飞速发展,随着短视频与影视拍摄的普及,公众对肖像权的关注度日益提升。王律师建议,若明确不希望被拍摄,可当场要求对方删除影像,同时,若发现肖像被不当使用,可通过公证录屏等方式固定证据,再协商或诉讼。但他同时强调,影视创作需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若要求剧组对每个路人逐一授权,将极大增加创作成本,最终影响文化产出”。
责任编辑:董雪婷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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