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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幼师出租屋遇害案”一受害人家属欲起诉幸存者及另一受害人家属 发布时间:2024-10-18 13:47 来源:黑龙江网

  维度新闻 记者 王林曦 王可欣 通讯员 李达森

  10月18日,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山东女幼师出租屋遇害案”,在平度看守所法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李某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波、李某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751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明、周某经济损失47510元(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

  此外,因目击行凶过程而遇害的刘某怡的家属,欲起诉另一位受害者李某菲的家属和幸存室友。

  此前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李某勇因生活不顺导致心理扭曲,产生报复同学李某菲、堂哥李某辉的恶念。他通过蹲守、跟踪尾随等方式获取李某菲地址,并购买单刃刀多次窜至李某菲住处伺机作案。

  2023年12月11日21时许,李某勇携带购买的单刃刀窜至李某菲所在出租屋,敲门入室,并趁李某菲不备,持刀朝其胸、腹部猛捅数刀,并将其逼入其室友刘某怡卧室后继续捅刺,致李某菲当场身亡。李某勇恐罪行败露,又持刀朝刘某怡捅刺数刀,两人发生撕扯,刘某怡倒地,李某勇持续捅刺并划割其颈部,刘某怡当场死亡。

  家属提供的判决书显示,李某菲和刘某怡的室友崔某某跑回房间把门反锁打电话报警。李某勇逃离现场后,又驾车携带事先购买的铁锤窜至胶州市堂哥李某辉住处附近,于12日凌晨被警方抓获。

责任编辑:张宇

审核: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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