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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4方面政策!齐齐哈尔推出多项有关楼市利好政策 发布时间:2024-10-14 09:24 来源:黑龙江日报

  鼓励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住房、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取消商业贷款最低利率下限……这是日前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理汇总推出2024年齐齐哈尔市最新购房政策的部分内容,该局推出多项有关齐齐哈尔楼市利好政策,涉及购售、信贷、税收、购房服务4方面政策。

  购售政策

  齐齐哈尔市未实施住房限制性购售政策。同时,不再实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即不再限制商品住房销售价格。

  信贷政策

  商业贷款利率、首付降至新低。齐齐哈尔市已经取消商业贷款最低利率下限,切实降低首套房的贷款成本。对于贷款购买齐齐哈尔市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住房、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按不低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住房贷款利率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利率。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3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7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325%。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

齐齐哈尔市楼群

  鹤城人才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不受账户余额倍数限制。鼓励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贷款年龄限制由男60周岁、女55周岁,放宽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

  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与抵押房产房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这意味着房龄只要不超过49年的老房子也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

  对已办理商业贷款且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申请人,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符合转贷条件的商业贷款本金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总价款时,借款人可向受委托银行申请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等,由受委托银行与公积金中心协商后确定。对于交易房产有未结清贷款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可按照“带押过户”模式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齐齐哈尔市楼群

  税收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按规定落实单位承受住房、居民承受赠与住房,以及非住房、土地的契税税率降至3%;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因土地、房屋被征收、征用,或不可抗力灭失,重新购房或调换房屋的,按规定享受减免契税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购房服务政策

  申请人办理在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实现存量房转移与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全市范围内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售商品房,以及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持证商品房(即一手现房),在完成房屋带押销售及网签等事项后,当事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一手房“带押过户”,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维护群众办证权益。

  通过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和“互联网+”不动产网上办理平台提供个人查询、坐落查询、登记证明查询、利害关系人查询等网上查询服务,申请人经身份验证后可通过房屋坐落、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单元号等依法在线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

责任编辑:董雪婷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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