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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散装食品需要遵守什么规矩?齐齐哈尔市场监管局出台规范 发布时间:2024-09-29 16:40 来源: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

  近日,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是黑龙江省首个专门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的创新举措,于2024年9月25日正式实施。

  《规范》共6章24条,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食品销售监管实际,对散装食品定义、人员和设施要求、标签标识、重点品类要求、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方面作出更系统、更细化、更科学的规定。《规范》的实施将为散装食品消费、销售、监管提供有效指导,让群众购买散装食品更放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

  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观察盛放食品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完整;

  要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覆盖的散装食品;

  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

  若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拨打“1234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张宇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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