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讯(记者 石岩松 )近期,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在辖区内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居民守法意识”为主题的普法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辖区企业、居民区进行面对面宣传工作。经过此次宣传普法教育,辖区公司经营人陈某(化名)主动向民警咨询企业经营、报税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过民警细致讲解,犯罪嫌疑人陈某(化名)于近日主动向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其在2016年、2017年经营公司期间的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税款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核查,陈某(化名)在2016年、2017年经营公司期间,因该公司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所欠税款,便在网上寻求进项发票并联系上贩卖发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化名),李某(化名)以票面金额5%的返点给犯罪嫌疑人陈某(化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10余万元,税额53余万元。陈某(化名)取得涉案发票后立即认证抵扣,给国家税款造成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化名)已被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责任编辑:董雪婷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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