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讯(张英娜 记者 王可欣)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5月10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司法局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总工会、区营商局等10余家单位举办“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
“典”亮生活,助力法治意识入人心。启动仪式上,各单位工作人员在行政服务中心门前通过设立宣传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内容进行讲解,为群众答疑解惑,提升居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真正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典”亮商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启动仪式结束后,工作人员走进附近商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的法律意义和社会作用,发放相关知识宣传单、宣传册、宣传品,引导他们学习、熟知法律条例,在全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典”亮企业,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大兴安岭开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详细交谈,并结合相关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为维护企业发展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70余人次,推动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为为群众解忧纾困的实用“宝典”。
责任编辑:董雪婷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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