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裕县委社会工作部
择优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富裕县委社会工作部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富裕县委社会工作部属于县委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共富裕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统一领导县信访局。主要职责是: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和推动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 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
二、选调原则及范围
(一)选调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采用选调选拔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富裕县行政区划内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县管干部、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择优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根据编制和职数空缺情况,县委社会工作部拟择优选调工作人员4人。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爱岗敬业、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按照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尚在录用试用期的人员;
7.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者以及与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报名者不得报名;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至14日(5个工作日),每日9:00-11:00,14:00-16:30,接收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富裕县网格协调指挥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东门)。
3.咨询电话:18249527517 王丹丹。
(二)报名材料
1.《2024年度中共富裕县委社会工作部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表及干部身份材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当在面试前统一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
3.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富裕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反馈,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选调方式
采取公开面试方式择优选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值为100分。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计划能力等。考生采取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及后续各环节资格处理。
(五)考察
全面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职位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对象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面试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
1.公示:在富裕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2.岗位匹配:设立为期1个月的人岗匹配试用期,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岗位分配,集中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拟选调人员进行深入考察,不适宜岗位的,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监督
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反馈。
监督举报电话:0452-3139063(县纪委信访室)。
六、特别提醒
(一)考察人选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前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选调后须服从岗位分配。
(三)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及未尽事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2024年度中共富裕县委社会工作部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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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依安县公立医院
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切实提升依安县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有效解决公立医院专业医生短缺问题,推动医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依安县公立医院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专业对口、人岗相宜、业内认可、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之间实行双向选择。
(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由县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经择优比选、面试、考察、研究决定、体检等环节,确定拟引进人选。
二、引进计划、岗位及专业
全县计划引进22人,其中,依安县人民医院15人,依安县中医医院7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依安县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修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心理素质,行业公认、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满5年,参加过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培生和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年内认定为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力、偏离公立医院办医宗旨,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受到责任追究影响使用的,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由县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方式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地点:依安县卫健局三楼综合股二室。
咨询电话:0452——7036196。
报名所需材料:《2024年依安县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审核认定表(在编人员提供);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在职学历、学位证书及前置学历(中专或高中及以上);
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包括全日制和在职的所有学历、学位,并在有效期内);
专业技术资格证;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证明材料;
任职文件或单位出具的任职情况证明(盖单位公章);
出具本人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满5年的带单位公章证明或社保缴费5年流水明细;
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证明由所在卫生健康部门出具;
市级及以上科技部门、卫健部门认定、本人为前五名作者的科研成果材料;
市级及以上卫健部门认定、本人为前五名作者的医疗卫生新科技应用奖或推广项目材料;
2019年以来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卫健部门颁发的奖励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可以多个岗位重复报名。参加报名的在编在岗人员须经现任职单位及当地人事(组织)部门同意。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引进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报名及引进资格。
(二)资格审核
本次引进不设报名人员比例限制,现场报名时由县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或引进资格。
(三)择优比选
资格审核合格后,进行择优比选,择优比选以要素打分的方式进行,要素打分主要依据为学历、职称、职务、科研成果、奖励等,分值为100分。同一岗位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3人的均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考人数高于3人的,根据要素打分结果,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重点了解人选综合业务能力方面。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引进。按照引进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依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县纪委监委对公开引进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五)考察
对进入考察程序的人选,由人社局和卫健局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引进。
(六)研究决定
由县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察情况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七)体检
由县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八)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依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情形的,取消资格。
(九)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人社局和卫健局进行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引进,没有编制的,落实公立医院事业编制,有编制的,办理调转手续,被引进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相关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工资加绩效兑现薪酬。县外引进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并被聘任为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的,给予安家费10万元,入职后第一年至第三年,分三年发放(2万、4万、4万);
县外引进的博士生给予安家费20万元,入职后第一年至第三年分三年发放(5万、7万、8万);
以上县外引进人员在依安无住所的均可安排住宿(3年免费)。
依安县公立医院医疗卫生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7日
责任编辑:张佳丽
审核: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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