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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发布“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3-28 09:51 来源: 佳木斯应急管理在线

  又是一年清明时,春风落日寄哀思。清明节是缅怀先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有效遏制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焚香、烧纸祭祀等野外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树牢防火意识。森林草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极难处置的自然灾害,对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危害严重。我们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用积极行动防止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二是倡导文明新风。“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要时刻把防火安全放在首位,自觉抵制封建迷信行为,告别祭祀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观念,倡导以植树祭祀、清扫祭祀、清扫墓碑、鲜花祭奠、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等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努力弘扬社会新风正气。

  三是消除风险隐患。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草区,不在林草区、林缘处吸烟,严禁烧荒、烧地埂、烧秸秆等农(林)事活动。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和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群体的教育引导,防止因监护监管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四是发挥带头作用。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做革除陋习、文明安全祭扫的倡导者和引领者,积极向亲朋好友、家人和身边的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环保的祭祀方式,自觉抵制不文明的祭扫行为。

  五是担当使命责任。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承担起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政治责任,各涉铁路沿线县(市)区、林草景区景点、国有林场、森林草原类自然保护区、墓区等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要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加大巡查巡护力度,进一步做好可燃物管理和阻隔带建设工作,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工作。此外,广大市民在发现森林草原火情时,请第一时间拨打12119电话报警。

  让我们携起手来,大力提倡文明祭祀新风尚,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意识,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亲友文明祭扫,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绿色、文明的清明节。

责任编辑:张佳丽

审核: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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