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讯(芦春卉 记者 石岩松)自春季开学以来,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防护工作,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以深化“护校安园”工作为抓手,主动深入校园及周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治安检查、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在校师生的安全感,打造校园安全“防护盾”。
鹤岗市公安局多次会同教育、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我市校园安全实际,组织开展校园内部“三防”建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周边巡逻防护等工作,对校园周边宾馆旅店、日租房等复杂部位开展全覆盖清查整治。目前累计检查校园周边行业场所828家次,排查整改各类治安隐患48处,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此外,结合当前“春融期”水域特点,组织民警深入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巡逻防范。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警示牌60余处,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组织各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防溺水宣传标语,各村屯通过大喇叭循环播放“春融期”宣传录音,全力防范未成年人落水事故。
进一步优化“物防”基础保障,督促指导学校配备必要的头盔、钢叉、盾牌等专业防暴器材以及“一键报警系统”“防冲撞护栏”,确保设施设备均能正常使用。督促校方完善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确保师生出入安全。常态化检查学校内安保人员日常管理及相关台账,开展校园安保人员集中培训,同时对学校员工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建档,确保安保人员绝对安全、绝对放心、绝对可靠。全面落实“高峰勤务”模式和“护学岗”机制,在校园周边及重点地段共设置“护学岗”101个,全面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管控和交通疏导,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涉校案件第一时间出警处置。自开学以来,累计出动警力1600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各类护校任务。
紧密结合中小学“开学第一课”,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治辅导员、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采取以案释法、案例解析、互动问答等方式,向师生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课堂上,民警结合当前治安形势和近期案件规律特点,积极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与反电诈宣传,提高师生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结合当前“春融期”冰面融化特点,民警还为师生们普及了防溺水基本常识和防溺水“六不准”等知识。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校园开展安全教育、法制宣讲60余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累计回答师生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责任编辑:董雪婷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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