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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2 15:54 来源: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大缴存职工:

  为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等文件要求,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1月31日起,正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和逾期信息纳入征信管理。佳木斯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及信用(包括逾期不良信息)已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关信息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

  特别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应及时关注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及贷款还款情况,确保还款银行账户在还款日前存有足额用于还款的资金,每月按时还款,避免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影响您的个人信用。借款人因自身原因导致个人信用不良的,将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或前往公积金业务大厅查询。

  特此通知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日

责任编辑:张佳丽

审核: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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