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通报:关于网曝“女子被住建局保安踩在脚下”事件,公安机关立即依法开展调查。
经查:2023年9月25日上午,陶某某(女)前往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问题时,与该局保安员发生肢体冲突。保安员朱某某等人在处置该事件时方法简单粗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朱某某、娄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对违法行为人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同时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相关保安公司加强保安员业务能力培训和管理,依法依规履行保安员职责。
责任编辑:韩雪
审核: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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