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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涉水公共区域安全防护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09 15:44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讯(记者 石岩松)近日,省公安厅结合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和我省实际情况,开展全省公安机关涉水公共区域安全防护专项工作,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精准把握夏季社会治安规律特点,进一步加强临江、临河、临湖等涉水公共区域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体+重点,拉网开展隐患排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5月底前深入沿江岸线、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周边,以及临水公园、景区、码头、浴场等重点场所,建立整体巡控+重点防控的工作模式,开展一次水域公共区域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专项工作。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划定公共区域风险等级,实施涉水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坚决筑牢安全防护屏障。

  动态+闭环,层层落实隐患整改。针对动态巡查和隐患排查出的涉水公共安全治安管理各类风险问题,省公安厅层层压实相关部门、警种预防整改相关问题,采取全链条闭环“清单管理、滚动跟踪、整改销号”的有力措施,持续推进落实限期整改和“回头看”的工作举措,确保各类隐患查得出来、改得到位。此次拉网式排查隐患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出动警力3757人次,出动警车1605台次,巡查河湖922次,检查各类船舶179艘,发现涉险隐患54处,已全部整改完毕。

  巡逻+宣教,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全省公安机关紧盯水域明水期和即将到来的暑期,广泛开展“警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及临水区域的现场“警防溺水”提示、宣传工作,强化中小学生和群众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同时,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加强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共同筑牢水域安全屏障。省公安厅探索建立“巡逻+检查+宣传”工作模式,在日常检查中民警通过在行业场所悬挂安全警示条幅、设置警示标识,在日常巡查中向群众发放传单、劝阻涉险人员的方式开展安全宣传。

  执法+联动,切实保证涉水区域安全。省公安厅将涉水公共区域安全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持续加强与涉水行政单位的协作联动,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全力做好涉水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省公安厅立足公安机关职责,联动救援社会力量,通力协作配合,共开展联合执法40次,稳步有序共同推动近水域涉险防护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张宇

审核: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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